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联合发布
《税收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从提升政策便利、维护法治公平、
加强权益保障等方面发力
以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
推动民营企业合规经营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详细细则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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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定出台更多切实可行政策举措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维护税收法治公平,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激发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及时推送税费政策。编制《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税费指南》,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更好实现“政策找人”。落实落细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管理事项,与科技、财政部门加强联动管理,减轻合规成本,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赋能。探索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一办一”政策,支持企业纾困解难。
二、提升办税缴费便利。持续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动税费事项跨部门、跨地域“一网”通办。扩大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覆盖范围,推行分类智能赋额,提升民营企业用票便利度。推广“乐企”服务,推动实现交易即开票、税费同步申报。进一步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便利企业合规取票。加快智慧退税,推行报关单与发票信息免填报,将一、二类民营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便利企业跨区迁移,由迁入地税务机关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办理迁移手续。
三、保障优质高效服务。持续深化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构建“全程网上办”为主、“征纳互动办”助力、“线下进厅办”支撑的税费服务新体系。深化大学生创业等新办民营主体“开业第一课”辅导,实施“全生命周期”税务管理服务。通过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加强民营企业税费政策宣传培训。设立线上线下“办不成事”窗口,确保税费服务诉求24小时内100%响应。主动为民营企业推送信用变动情况,纳税信用修复办理时限最长至7个工作日内。持续深化“银税互动”,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发布湖南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确保税务行政权力边界清晰,执法有章可循。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实行容错纠错、即时办结。对民营大企业特定复杂涉税事项实行事先裁定,受理后30日内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帮助企业把准税收成本、降低税务风险。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税收政策规定存在多种解释时,优先考虑有利于纳税人的解释。对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民营企业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在追征税款时不得加收滞纳金。
五、规范税务入企检查。在全省税务系统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加强税务检查执法监督。统筹检查计划、严控检查频率,税务机关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户纳税人税务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严格检查审批程序,切实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综合运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五步工作法”,提升执法精确度。对符合双随机抽查自查条件的民营企业先辅导自查,引导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六、增进税企沟通交流。健全“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有各类型民营企业参加的沟通会,精准高效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税费政策执行口径问题反馈渠道,及时研究答复税费政策、征管和执法问题,对跨地区税费政策执行差别问题实施分级分类处理,提升政策确定性和执行统一性。推送全球税讯、国别投资税收指南,为重点跨境纳税人和重大项目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走出去”企业发展。
七、有效化解税费争议。完善跨部门税费争议事项一体化联合处置机制,依法高效化解税费争议。将调解和解贯穿税务行政复议全过程,积极推行听证审理。整合公职律师、人民调解员、业务骨干力量,健全县级税务机关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积极稳妥解决民营企业破产处置涉税费事项,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八、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防止利用所谓“总部经济”、平台企业等制造“政策洼地”,严防“空壳企业”“开票经济”扰乱市场秩序。落实违规招商引资“四个不得”要求,规范税费优惠政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对违反公平竞争要求、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律予以调整或废止。持续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引导合规经营,为民营企业营造规范有序税收环境。
九、完善快速响应机制。省税务局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建立诉求响应联动机制,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实施民营企业直联服务,开展“企业服务年”“走找想促”“送解优”等活动,全面收集政策诉求,积极解决梗阻问题,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制约障碍。有效发挥小微直联、税费服务诉求解决等机制作用,实现“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依托税收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体系优化服务举措,全力打造更优税收营商环境。
十、严查各种不正之风。在全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开通“税收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专线”,在省税务局官网设立“纳税服务投诉信箱”。邀请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监督员,对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及依法用权等情况开展有效监督。坚持从严治税,严查税务人员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惩治“吃拿卡要”、以税谋私等不正之风。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涉税违纪违法行为一律快查快处,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