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为抓好岁末年初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按照11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我厅定于2023年12月上旬—2024年1月中旬开展岁末年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2023年度质量安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一是检查各市州(含湘江新区,下同)贯彻落实我厅“2023年岁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暨重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等建管重点工作情况;二是检查各市州落实《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施方案》情况,通过查阅事故信息查验各市州落实“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成效;三是检查各市州关于第三季度我厅质量安全督查交办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各市州落实我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情况,结合抽查项目查验各市州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五是检查各市州落实我厅《关于推进建筑施工和消防审验领域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管理的通知》情况,查看网格化巡查管理工作总结;六是检查各市州落实《2023年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清查和整治行动方案》情况,查验各市州专项清查整治成效;七是检查各市州落实我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情况,是否全面、深入开展高处作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八是检查各市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九是检查各市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落实情况,抽查2021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罚等信息报送情况;十是检查各市州落实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的通知》情况,是否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二) 面上工作和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分表,检查各市州工作落实情况,并结合事故指标、监督规范化考核情况对各市州进行年终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评分;二是检查各市州面上工作(附件1)开展情况,是否按我厅制定的《湖南省建筑施工管理台账模板》(附件2)摸清监管底数,并规范填写、动态更新工作台账,是否将超规模危大工程及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情况及时录入平台;三是检查各市州层级监督情况,所辖县市区(含经开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的层级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全面、深入,是否存在监管“特区、盲区”;四是对已认定或复核合格的化工园区开展“回头看”检查,检查在建项目是否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监管能力弱化、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五是检查各市州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公用装饰装修等工程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六是检查各市州2022年9月以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三)监督规范化考核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检查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信息录入情况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一线监督人员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复查以及对项目的执法建议情况;二是检查各级监督机构对监督人员的考核情况以及市本级监督机构按规定对县市区(含省直管县、园区)监督机构监督规范化工作季度、年度考核情况;三是检查各级考评主体按规定开展考评和考评结果符合性情况。
(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情况。一是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在建项目、设备及重大隐患等台账,是否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检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资格符合性及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论证、交底,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执行标准规范,安全培训教育,项目部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对项目的层级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等情况。二是检查施工安全管控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依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含高切坡)、高处作业吊篮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源管控,以及临时消防设施配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三是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管理行为。主要检查钢筋、水泥、砌块、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配)件等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质量管理情况,混凝土进场验收、浇筑、养护质量以及试块的制作、养护、送检等情况,各市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图纸是否经审查合格、施工现场使用的图纸是否加盖审图专用章、特殊建设工程是否有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更改文件是否经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是否存在降低消防安全性以及涉及消防施工的材料、设备设施进场管理等情况。四是检查文明施工及扬尘综合整治情况。检查各市州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情况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治理情况,检查绿色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
(五)其他方面工作情况。
1. 建筑市场管理情况。一是检查各市州开展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延伸抽查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动态核查。二是检查各市州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等级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本地区已进行等级提升的项目进行抽查。
2. 企业行为情况。一是结合项目质量检查情况延伸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质量行为情况,检测机构合同签订情况等,是否有无资质的质量检测分支机构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情况,并视情况抽查检测单位的人员、仪器、设备、办公场地配备情况,以及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检查当地代表性企业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3. 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检查各市州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以及实体质量安全。
4. 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情况。一是检查各级监督机构是否将排水管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排水接驳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二是检查设计是否实行雨污分流,阳台、露台立管是否按污水管网设计;三是检查排水管材是否严格执行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检测;四是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五是检查建筑立管接入庭院管网、庭院管网接入市政管网的情况,市政管网是否存在混接错接等情况。
5. 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各级监督机构是否按时核查监理月报和急报,对监理月报和急报中反映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是否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二、督查安排
(一)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含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与受检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座谈,按照《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和《市州主管部门面上工作开展情况表》查阅工作台账、记录、总结及佐证资料。
(二)延伸抽查项目。一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延伸检查施工项目。通过从台账或“湖南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抽取、巡查等方式确定4-5个在建工程项目,抽查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重点抽查事故地区、差别化管理地区及事故企业、差别化管理企业所属项目,同时对抽查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资质动态核查;二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安全检查;三是抽查项目作为监督规范化比对现场的考核项目和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项目。
(三)反馈意见。督查组向受检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馈面上工作存在的问题、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及延伸抽查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并视情况下发执法建议书。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面上工作和监管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同时督促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整改到位,按要求落实处理建议,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我厅。
(五)督查通报。根据检查情况,下发岁末年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2023年度质量安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检查通报,对监督机构和人员履职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及责任单位进行集中通报,明确差别化管理对象,问题突出的地区将函告当地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事故发生。2023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管工作总结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联 系 人:莫鑫海,联系电话:0731-88950065
邮??? 箱:2065748507@qq.com
附件:1. 市州主管部门面上工作开展情况表
2. 湖南省建筑施工管理台账模板
3. 2023年第四季度各市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评价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9日